为推进浙江省临床诊断与疾病分类标准化、规范化,以满足我省临床诊断、医院评价、病种付费、重点专科建设、临床路径管理及DRGs等医改工作需要,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指导下,省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办公室组织专家对《疾病分类与代码》(GB/ T14396-2001;1.3版)进行了修订(在原诊断及6位编码基础上扩展)。目前,《浙江省临床实用版诊断标准与疾病分类代码》初稿已完成,正在全省主要医疗机构征求意见。 附件: 征求意见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