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即将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(以下简称为《医师法》),保障医师合法权益,规范医师执业行为,保护人民健康,促进健康浙江建设,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月25日组织了全省《医师法》宣贯培训会,会议以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。截止2月28日,累计点击量达到11.08万人次。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、浙江省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办公室负责会务组织工作。
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付铁红处长在会上强调,较之前的《执业医师法》,即将实施的《医师法》对医师的准入、医师执业注册、医师多点执业、医师考核等方面有了很多新的规定,组织全省宣贯,是为了便于大家尽快理解和掌握新法的变化,学习贯彻好《医师法》,有利于维护医师的合法权益,医师及医疗机构也要转变管理理念,充分履行《医师法》所赋予的职责,她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,在维护好自身的权益的同时更好的服务群众健康。
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童紫莺主任介绍了《医师法》的立法背景和过程,通过《医师法》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的条款对比,详细列举了新增的法条及要求,并对《医师法》规定的人员准入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。浙江省医学会张坚副秘书长从医学鉴定的角度出发,结合《医师法》相关的内容,重点讲解了医学鉴定中举证责任的分配,并就患者知情同意、治疗替代方案、超说明书用药以及保护患者隐私等方面举例,指导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。中日友好医院医务处应娇茜处长就《医师法》对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要求进行了解析,并细致地讲解了实际运行中的八个质量问题。
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、省质评办副主任缪建华主持了会议。《医师法》的出台不仅对医师权益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,也对医疗机构履行管理医师职能提出了新要求。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组织医师认真学习《医师法》,加深对条款的理解和适用,更好履行医师的职责和使命,保障医疗服务质量,更好保障人民健康。